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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金额达到多少才可算是固定资产?
一般来说,购买金额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为条件来确认固定资产,注意是“一般”,实际情况自己可以灵活操作,价值1000元使用年限2的的你也可以作为固定资产。 以2000元确定固定资产,不是说低于两千元就不合法,是价值较低的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大,没有实际意义,也不便于管理。
固定资产定义为: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年限超过一年;③单位价值较高。
2)使用寿命,指固定资产预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也可以用该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数量来表示。
3)折旧,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请问多少钱以上才能入固定资产?
税务为了方便核算“一般”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为条件来确认固定资产,注意是“一般”,实际情况自己可以灵活操作,价值1000元使用年限2的的你也可以作为固定资产。
以2000元确定固定资产,不是说低于两千元就不合法,是价值较低的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大,没有实际意义,也不便于管理。
超过2000元的不作固定资产税务局不同意,一次进费用会让补税,低于2000的具有会计固定资产性质的计入固定资产,税务局是认同的。
比如酒店购买餐桌椅,单价可能都不足1000元,但是总价值比较高,无论是一次进费用还是,做低值易耗品都不行,只能作为固定资产。所以,《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只强调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高,没有明确给出其价值判断标准,是有其充分的理由的。
在这样的规定下,企业一方面应当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存货之间的界线;
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依据。
怎么做账,当月购入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入账的时间确定:
1、对于不需要安装,在购入时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2、需要安装的,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
3、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二、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扩展资料
折旧方法:
一、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按双倍直线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折旧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此法,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参考资料来源:
直接购入固定资产的对应入账科目是什么?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具体说来: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u007f协议约定的价格记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购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u007f接原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账。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固定资产处置时开什么发票?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并且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4%减半征收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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